本次检查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共抽查了泉州迪安医学检验所、泉州费森安馨血液透析中心、泉州鲤城区社会福利院医务室3家新业态医疗机构。陈善隆副所长及省检查组专家带领并指导市、区两级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被抽查新业态医疗机构和人员的执业情况、传染病防控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业态医疗机构执业是否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范围,诊疗技术是否符合准入、备案、评估要求,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基本标准,医疗质量和院内感染制度落实情况等;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出具诊断性检查报告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资格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暂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是否违规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违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违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敦促我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本次督查,通过省所领导和专家们认真细致的现场检查和业务指导,为我市今后的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提供了宝贵工作方法和经验,促进了我市卫生计生执法水平的提高。我支队借此次督查的契机,参照省所领导和检查组专家的检查方法,联合晋江、德化、台商投资区等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其他7家已登记执业的新业态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按时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