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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9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及省上统一部署,今年6月份,我市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就综合管理、预防接种、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8项内容,按照属地化管理“全覆盖”和“分步走”的原则,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其中全市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全部纳入综合评价,并将逐步提高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比例,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5%10%15%以上,争取到2023年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