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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支队制定泉州市中心市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7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监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维护民众健康权益,通过创建单位的引领和示范,全面提升我市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支队组织制定了《泉州市中心市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泉州开发区五个区按照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相关示范单位推荐报告等。并对创建活动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活动纳入今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创建考评标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要深入社区、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学校、企业广泛开展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试点,精心指导创建工作。要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投入,创建出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卫生管理示范单位,实现以卫生安全促管理、促稳定、促发展,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卫生质量,筑牢饮用水卫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

三、各区要深入社区、宾馆酒店、学校、企业入户走访开展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与居民群众交流互动、现场解答饮水卫生问题,发放宣传材料等,开展二次供水卫生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等途径,大力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宣传活动,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举办二次供水管理宣传培训会,使其进一步明确卫生管理职责,增强守法和争创示范意识,营造全民关注饮水卫生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