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南安、惠安、永春开展节前公共卫生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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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年,我市各地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节前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石狮市卫生监督所本次节前监督检查主要对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如大型酒店、超市、KTV、影剧院。本次检查重点检查消毒清洗情况、保洁及储存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增加责任意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水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构成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南安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重点检查公共服务场所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及落实、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客用产品(沐浴露、洗发水、化妆品等)索证情况、公共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和是否设有吸烟室、吸烟区等。此次共监督检查27家公共场所,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惠安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分两组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检查活动。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公共服务单位计41家次,其中大型宾馆10家、快捷酒店(中、小型)6家,商场(含超市)6家,影剧院1家。洗浴场所6家、其他场所12家,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档案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设施使用和卫生检测情况等。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均一一给予指出,并指导被监管单位抓落实,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下达责令整改意见,发出整改意见书13份。
永春县卫生监督所在“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大型宾馆7家,快捷酒店、小型旅馆8家,商场2家、影剧院1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8家,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这些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环境良好,都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都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从业人员都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能落实公共物品消毒和保洁措施;都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都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年度卫生检测;能按规定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针对一些设施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意见,此次检查共发出整改意见书5份。